一、机关名称:西咸综合行政执法局泾河新城分局。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永路中段。邮编:713700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永路中段。邮编:713700
二、投诉举报途径:
(一)电话:029-36200823。
(一)电话:029-36200823。
(二)电子邮箱:jhxczf@126.com
(三)微信公众号:泾河新城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
三、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三、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或其工作人员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投诉;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可以举报。
四、投诉举报受理条件:
(一)有被投诉、举报对象具体信息;
(二)明确说明违法行为及违法行为(现象、状态)发生的详细时间、地点、内容;
(三)被投诉、举报的对象或违法行为发生在我行政区域内;
(四)属于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范围。
(一)有被投诉、举报对象具体信息;
(二)明确说明违法行为及违法行为(现象、状态)发生的详细时间、地点、内容;
(三)被投诉、举报的对象或违法行为发生在我行政区域内;
(四)属于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范围。
五、投诉举报内容填写要求:
(一)投诉人、举报人应提供被投诉人、举报人姓名或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具体位置、违法违规事实及相关证据等;
(二)投诉人、举报人投诉或举报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
六、投诉举报不予受理范围:
(二)投诉人、举报人投诉或举报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
六、投诉举报不予受理范围:
(一)不属于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范围的;
(二)未提供被投诉人、举报人信息或无具体违法违规事实的;
(三)同一举报事项已经受理,举报人再次投诉、举报,但未提供新的违法违规事实的;
(四)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二)未提供被投诉人、举报人信息或无具体违法违规事实的;
(三)同一举报事项已经受理,举报人再次投诉、举报,但未提供新的违法违规事实的;
(四)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五)已信访终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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