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民生需求和支撑高质量发展,对合理的新增生活用水和脱贫攻坚项目用水需求,以及通过水权转让获得取水许可指标的项目,可以继续审批新增取水许可,但需严格进行水资源论证,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特此公告。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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