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会计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354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353号)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广泛宣传,按时申报,严格审核。
附件:
关于开展2021年度西咸新区会计系列高级、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1].pdf
联系人:田 洁 联系电话:029-36381645
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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