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营商环境诉求反馈方式公布

为进一步拓宽营商环境诉求反馈渠道,优化泾河新城营商环境,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咨询建议

项目建设、企业运营过程中涉及的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政策支持、金融服务、人才服务、用工保障、生产生活配套、科技创新、市场监管、税务服务、法律服务等咨询建议。

(二)投诉举报

1.在落实中央、省、市及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决策部署站位不高、重视不够、推进不力。

2.服务经营主体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冷硬横推,“新官不理旧账”。

3.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证照办理、融资贷款、减税降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和验收等方面,违规设置(实施)或者变相设置(实施)限制性、歧视性政策措施,损害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4.行政执法简单粗暴,对经营主体随意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以罚代管、小过重罚、一事多罚,动辄顶格处罚。

5.对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未经法定程序随意查封、扣留、冻结企业资产。

6.在办理涉企政务服务过程中,出现“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现象,不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不落实“帮办代办”等规定,漠视企业合法正当诉求。

7.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出现“体外循环”和“隐形审批”问题。

8.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接受市场主体钱物、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安排等。

二、不予受理范围

(一)属于市场主体之间民事纠纷的。

(二)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规定应当由市场主体、办事群众或其他组织先行处理的。

(三)泾河新城有关部门已受理并给予合理解释,又以同一事实或理由再次举报的。

(四)无明确被举报人或被举报人无法查找的。

(五)举报事项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六)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范围的。

三、反馈方式

(一)联系电话:029-36390518(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29-36382902(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电子邮箱:jhxcysb@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诉求反馈”)

(三)来信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崇文镇泾河新城产业孵化中心1号楼 泾河新城营商办(收) 邮编:713700

四、注意事项

鼓励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投诉人应当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邮编:7137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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