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泾河新城2024年年度调查单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泾河新城2024年年度统计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开始啦,有关事项看这里:

一、年度入库标准

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服务业:1、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2、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3、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二、申报时间

2024年年度申报分两批进行,第一批申报时间2024年10月31日前,第二批申报时间2024年12月5日前。

三、申报材料

工业:

1.营业执照(证书)原件扫描件;

2.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5.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彩色清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彩色清晰照片(需能直观、准确判断企业主营业务活动的主要生产设备);

6.“规下升规上”企业还需提供同期分月产值、收入数据;

7.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8.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需提供加盖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战新产品彩色清晰照片及战新产品信息表,战新产品照片需附产品说明,同时提交电子表格版战新产品信息表。

备注:申报材料(除1、5外)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服务业:

1.营业执照(证书)原件扫描件;

2.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没有此表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利润表营业收入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销售额不一致需要提供说明材料;

5.企业主要业务活动说明(按营业收入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填写)。

备注:以上资料(除1外)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

1.营业执照(证书)原件扫描件;

2.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申报表的可提供业务管理系统说明等补充材料。

备注:申报材料(除1外)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统计机构入库联系方式

工业:谢振华

联系方式:36381748

服务业、批零住餐业:宋妮娟

联系方式:36381748

名录库:王亚茹

联系方式:36385542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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