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4.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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