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关于开展西咸新区2021年度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泾河新城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严格按照陕人社函〔2021〕503号中评审范围及申报条件执行。

另,按照职称评审要求,用人单位新入职不满一年且未过试用期员工不可参评。

各用人单位须申请单位账号进行个人资料审核与提交申报,已有账号的继续使用,未申请账号的请及时联系人社局。其中,各直属国有企业集团账号负责集团所有下属子公司个人资料审核与提交申报。

二、时间节点

按照文件申报条件要求,符合正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于2021年12月10日前按照评审推荐程序在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1.85.55.147:7221/zcsb/)完成个人申报,各用人单位初审后请在2021年12月15日前送审至新城人社民政局,务必注意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三、其他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   

附件:关于开展西咸新区2021年度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联系人:田        联系电话:029-36381645)

  

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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