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8年6月6日泾河新城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
雷鸣同志的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主任(兼)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委员会
2018年7月12日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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