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泾河集团及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西咸人社民发〔2018〕14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为确保2018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泾河新城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评审人员
      在泾河新城企事业单位工作,经考核符合所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不参与评审人员
       1.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3.在机构改革期间,涉及机构撤销合并、不再单独保留的部门,其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4.凡因工作变动,不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
       5.涉及机构职能划转、改变隶属关系的部门,存在职能调整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程序
      1.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垂直管理单位、有主管部门单位的申报人员须通过各主管单位(部门)统一上报。区域内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报人提出评审申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请人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职业操守。并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单位公开场所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报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
      3.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经组织部核定并出具空岗证明,由部门按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申报单位在申报的报告里要注明岗位空缺情况(例:经审核,申报人员均符合岗位聘用有关政策规定)。
      三、审核要求
      1.各单位、各主管单位(部门)要精心组织,严把审核关,对申报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专业论文、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年度考核情况、继续教育课时等进行审核,重点查验毕业证、任职资格证,查验属实在其复印件上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如需核查档案,由申报单位负责联系人事档案存放机构核查档案信息。
      2.各单位、各主管单位(部门)对审核通过人员的基本情况在本单位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及专业、现任职资格时间、技术工作年限、继续教育、空岗情况(事业单位)、任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科研成果完成及获奖情况等;公示要以单位公文形式发布张贴,公示情况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
      3.各单位、各主管单位(部门)对申报的材料、证件进行逐项核对,要求齐全、规范,确保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报送要求
      1.各单位、各主管单位(部门)须填报《陕西省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名册》(详见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各单位、各主管单位(部门)要以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告(函)形式报送申报材料。
      3.评审所需相关电子表格均可在西咸新区官方网站、西咸人才下载。
      五、受理申报
      1.报送时间:2018年9月26日至10月12日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报送地点: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
      (管委会4号楼314办公室)。
      3.联系人:刘薇、宁柯
      4.联系电话:36390075
      附件:     关于开展2018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
            2018年9月17日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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