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在各街镇单独设置环保机构的通知》(陕泾河组发〔2018〕112号)文件精神,经12月13日镇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崇文镇生态环保所,并将机构工作人员调整如下:
分管领导:杨海亮 镇武装部长
负责人:程成
成员:库小娜、刘波、何军、朱庆安
特此通知。
中共崇文镇委员会
崇文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3日
崇文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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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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