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咸人社民发〔2018〕145号文件安排,按照2018年度泾河新城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认定领导小组2018年12月6日会议评议,经公示和审查,认定王小武、蒋哲、雷波、吴佩4名同志具有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从2018年12月31日算起。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8日
受理电话:(029)- 36390075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