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西咸新区2019年陕西省博士后安家补助及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新城人社民政局,新区各有关部门,各博士后创新基地: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陕西省博士后安家补助及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373号)要求,现就新区2019年陕西省博士后安家补助及创新基地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陕西省博士后安家补助
      (一)申报时间
      2019年8月19日至9月20日
      (二)补助标准
      对于出站后与新区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落户陕西省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由省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
      (三)申报条件  
      2017年1月1日以后从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出站,已落户新区,与新区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统招统分的博士后。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陕西省博士后人员安家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同时,登录“陕西博士后网”(http://1.85.55.147:8008/sxbshsys/f),进入网站首页的“项目申请”专项入口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省博管办签批的博士后进站审核表、进站介绍信、出站审批表、出站介绍信(2019年3月1日以后办理出站手续的博士后,还须提供人事调档函及博士后证书)、《陕西省博士后申领安家补助协议书》(附件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申报当年单位工资发放表(盖章)、本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等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2.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对申请人报送的申请表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送博士后出站单位复核。
      3.出站单位将复核后的《陕西省博士后人员安家补助申请表》及有关资料报省博管办(可邮寄),同时登录陕西博士后网完成网上审批。
      4.省博管办组织对申请资料进行集中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提出支付意见和建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下发补助通知,按指定账号拨付安家补助费。
      (五)有关要求
      1.用人单位是博士后安家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直接管理者,要指定专门的机构负责对博士后人员履行劳动合同和补助费进行管理,督促博士后人员认真履行合同。
      2.对于不履行劳动合同的博士后人员,用人单位要全额追回补助费,并按原渠道退回;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单位有关规定被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其它因申请人个人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全额追回补助费并退回;对于因用人单位监管不力,造成补助费损失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损失,全额退还补助款,并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损失巨大的,要在全省通报批评。
      3.各新城人社民政局要以此次申报工作为契机,摸清辖区博士后人才总量,逐步建立博士后人才库,及时精准推送中省及新区各项博士后政策,提升对博士后人才的服务水平,加强对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
      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前往相关单位,对博士后人员履行劳动合同及补助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
      (一)申报时间  
      2019年9月9日—9月30日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1.申报主体为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特殊区域性机构。
      2.申请设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企业规模处于国内或省内同行业前列。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科技研究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4)单位领导重视,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技术中心,省重点实验室或同等水平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承担国家或省上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
      (三)申报程序
      1.填写《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设立申请表》(附件3),报送至所在新城人社民政局。同时,请登录陕西博士后网首页,进入“新设创新基地申报”专项入口,进行网上申报。
      2.各新城人社民政局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报新区人社民政局,新区人社民政局审核后一并报省博管办。
      3.省博管办对申报材料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议,筛选出拟设立的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单位名单,经公示后报审,印发设立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各申请单位填写《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设立申请表》时要保证所填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佐证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不超过20页。
      2.各新城人社民政局要组织好本新城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工作,在官方网站公开申报条件、申报渠道和咨询电话,争取推荐不少于1家单位申报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在申报过程中,要向申报单位详细介绍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和管理制度,如有疑问,应及时与新区人社民政局沟通,并向申报单位予以解答,不得要求申报单位多头咨询。
      3.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陕西省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和《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对申请设立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的单位认真进行初审,严格把关,优先考虑参与国家和陕西省重点科研、开发项目或重点发展行业的单位。
      4.各单位的申报材料需以WORD格式报送,非涉密材料需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提供;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报送的电子版材料,需按单位分别建立文档,并在文档标题处注明XXX(单位名称)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材料。
      博士后安家补助及创新基地申报单位需按要求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1份,同时提供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材料(扫描件)。
请严格遵守申报时间,逾期不再受理,省博管办联系电话:029-87287970(兼传真)、63915099;所需表格请登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公告栏”下载;所有报送的附件资料各单位均需认真核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申报单位印章。
  
陕西省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
      2019年7月22日
      (联系人:吴浩  联系电话:33585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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