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泾河新城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6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通报 | |||||||
| 序号 | 抽查单位 | 所属机构 | 单位类别 | 单位地址 | 检查情况 | 整改情况 | 检查人 |
| 1 | 泾河新城小亨货运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八组023号 | 不检查[歇业、暂时停业](具体原因:暂时停业) | 不检查 | 王文卓(主)、刘婷婷 |
| 2 | 泾河新城王腾微剪造型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丰村车站组85号 | 1.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 3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古法经络藏方中医养生所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镇樊家村樊家村王家堡25号 | 1.营业区南侧遮挡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 4 | 泾河新城崔创餐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八组 | 1.营业区东侧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与液化石油气罐混放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婷婷(主)、刘骋宇 |
| 5 | 泾河新城潘记缘面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村综合市场对面 | 1.灭火器未成组摆放(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婷婷 |
| 6 | 泾河新城小白烤肉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寿平村六组 | 1.营业区北侧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婷婷(主)、王东升 |
| 7 | 泾河新城阿飞餐饮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铁孟村冉孟组21号 | 1.厨房内未安装燃气报警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2.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西侧私接乱拉电器线路,西侧空开裸露)。 | 责令限期改正 | 王东升(主)、刘婷婷 |
| 8 | 泾河新城宏利利洗车行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村北街 | 1.该场所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要求(营业区西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婷婷(主)、刘骋宇 |
| 9 | 泾河新城家和宾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泾河新城高庄镇高庄村高庄十字 | 不检查[歇业、暂时停业](具体原因:暂时停业) | 不检查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 10 | 泾河新城马成恩米皮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村北新街 | 1.该单位占用堵塞营业区西侧疏散楼梯。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 11 | 泾河新城钟娜护肤品商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南吴村西组56号 | 1.营业区东侧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婷婷(主)、王文卓 |
| 12 | 泾河新城郑莲饸饹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丰村车站队(陕齿轮厂家属院门口) | 1.该单位安全出口东侧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 13 | 泾河新城胡卫浴池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村北一组 | 不检查[歇业、暂时停业](具体原因:暂停营业) | 不检查 | 王文卓(主)、刘婷婷 |
| 14 | 泾河新城蒲记饼铺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丰村中长南组12号 | 1.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区域左侧墙壁空开裸露)。 | 责令限期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 15 | 泾河新城郝亮专业美发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村综合市场丁字路东30米 | 不检查[歇业、暂时停业](具体原因:暂时停业) | 不检查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 16 | 陕西省泾阳县高庄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 | 1.营业区北侧疏散通道存在杂物(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2.营业区南侧遮挡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 17 | 陕西翔瑞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二青王村西6A号 | 1.变频室门口灭火器失压;2.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彩钢板搭建厂区北侧办公室。 | 责令限期改正 | 王文卓(主)、刘婷婷 |
| 18 | 泾河新城新百盛精品家居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原点新城B区四道街002-008号 | 1.营业区东侧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婷婷(主)、刘骋宇 |
| 19 | 泾河新城轩航机械加工厂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丰村南街三配厂内 | 1.灭火器未成组分布摆放。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 20 | 泾河新城皇亿轩床垫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新城钢木区5排16B | 1.营业区北侧遮挡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2.营业区西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婷婷 |
| 21 | 陕西铭拓诗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双赵村茶马巷30号 | 1.营业区南侧占用疏散通道(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2.及营业区南侧遮挡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 22 | 泾河新城缘梦园软体家居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建材家居工厂店3楼14-15号 | 1.灭火器被遮挡,现场已清除障碍整改完毕;2.摆放的家具占用疏散通道(已现场搬离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婷婷 |
| 23 | 陕西铭帆浩宇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钢木区9排13号 | 1.营业区东侧遮挡灭火器;2.营业区南侧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电动车充电。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婷婷(主)、王东升 |
| 24 | 泾河新城恒鑫磊建材经营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管业基地13排5-1 | 1.营业区西侧疏散通道存在杂物(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2.营业区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 25 | 泾河新城雯琪轩建材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村新永北组63号 | 1.营业区北侧占用疏散通道(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2.及营业区北侧遮挡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 26 | 陕西军嘉荣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西街一组5号 | 1.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 27 | 泾河新城茯茶镇茗缘茶社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天茯巷21号 | 1.楼梯间堆放杂物.2.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刘婷婷 |
| 28 | 泾河新城文昊汽车服务中心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北新街 | 1.营业区南侧遮挡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2.营业区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 29 | 泾河新城茯茶镇竹茯园茶舍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 | 合格 | 合格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 30 | 泾河新城黄玲珍馒头加工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村新永北组 | 1.营业区楼梯道疏散通道存在杂物(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2.营业区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 31 | 泾河新城陈俊鲜面条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丁字路口 |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堆放杂物; 2.遮挡灭火器(安全出口处)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 32 | 泾河新城茯茶镇巧霞猪蹄坊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富园004号 | 1.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刘婷婷 |
| 33 | 西咸新区海迅齿轮制造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丰村南段 | 1.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东南角私接乱拉电器线路,西北角空开露);2.未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未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 责令限期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 34 | 泾河新城佳佳发门业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街办瑞凝村小村组 | 1.营业区北侧遮挡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2.营业区西侧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婷婷 |
| 35 | 泾河新城茯茶镇茶中玉饰品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天茯巷15号 | 1.营业区北侧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婷婷(主)、王东升 |
| 36 | 泾河新城杨秋侠消防器材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其他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村西街28号 | 1.占用疏散通道(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2.遮挡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 37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新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陕齿家属院高层南楼3单元1302室 | 1.营业区南侧遮挡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2.营业区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婷婷 |
| 38 | 泾河新城新金福轩自助餐厅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西街 | 1.该场所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要求(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婷婷(主)、刘骋宇 |
| 39 | 泾河新城盈康木门商行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凤村秦粤物流园Q1号一楼 | 1.营业区北侧遮挡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2.营业区东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 40 | 陕西贝斯锐达商贸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西北闽泰建材批发城4号楼1楼 | 1.店铺北侧灭火器失压(现场已补充备用灭火器,整改完成);2.店铺北侧物品占用疏散通道(现场已搬离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 41 | 泾河新城淘沙之光办公家具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城钢木区9排11号 | 1.营业区西南侧遮挡灭火器;2.该商铺面积为400平方米,消防器材配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数量不足) | 责令限期改正 | 刘婷婷(主)、刘骋宇 |
| 42 | 泾河新城刘金霞艾灸养生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二条街 | 1.营业区南侧灭火器失压;2.营业区南侧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私接乱拉) | 责令限期改正 | 王文卓(主)、刘婷婷 |
| 43 | 泾河新城玉铭综合超市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虎皮杨村华北组21号 | 1.营业区北侧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疏散通道放置木梯);2.营业区出口东侧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 44 | 泾河新城茯茶镇曹记手擀面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天茯巷30号 | 1.营业区东侧遮挡灭火器。2.营业区北侧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婷婷(主)、王文卓 |
| 45 | 泾河新城茯茶镇蕊蕊小吃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天茯巷18号 | 1.电动车入户充电.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 46 | 泾河新城点石成金家具经营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批发交易中心B24-206-B25-203 | 1.营业区西侧遮挡灭火器。2.营业区南侧违规存放大量可燃物。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婷婷(主)、王文卓 |
| 47 | 泾河新城金马家具经营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批发交易中心2-47-49-51-53-55 | 1.店铺北侧灭火器被遮挡(已现场整改)2.店铺北侧物品占用疏散通道(现场已搬离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 48 | 泾河新城梦源家私家居用品经营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批发交易中心一楼二道街2-039-041号 | 1.营业区南侧遮挡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2.营业区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 49 | 泾河新城贝磊家百货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街办双赵村四组22号 | 1.营业区西侧占用疏散通道(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2.灭火器数量不足。 | 责令限期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 50 | 泾河新城佳坤红木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原点国际博览城A区4层1号馆 | 1.营业区南侧占用疏散通道;2.营业区南侧两具遮挡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婷婷 |
| 51 | 泾河新城张咪串串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泾河新城崇文镇静安国际万国荟公园风尚馆3楼 | 1.营业区西侧后厨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婷婷(主)、刘骋宇 |
| 52 | 泾河新城秦韵伊品家具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批发交易中心B区壹加壹二楼西北角 | 1.营业区北侧共2处违规存放大量易燃物(纸板)。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婷婷(主)、刘骋宇 |
| 53 | 泾河新城陈记米线餐饮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村北新街路交叉口 | 1.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 54 | 泾河新城客如云小吃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聂冯村四街 | 1.营业区北侧占用疏散通道。2.营业区西侧遮挡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 55 | 泾河新城杨红侠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居博览中心A21-03 | 1.营业区南侧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 | 责令立即改正通 | 刘婷婷(主)、刘骋宇 |
| 56 | 陕西伟厦诺建材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高庄村原点新城管业批发基地南区31排4号 | 1.疏散楼梯堆放杂物;2.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 57 | 泾河新城泽林商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泾河新城高庄镇阜下村五组 | 1.营业区东侧私拉乱接电源线进行电动车充电。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婷婷(主)、刘骋宇 |
| 58 | 泾河新城美玲面庄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泾河新城高庄镇阜下村三组 | 1.营业区东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2.营业区东侧遮挡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婷婷 |
| 59 | 泾河新城天盛美综合商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泾河新城高庄镇阜下村一组 | 1.灭火器未成组摆放、安全出口东侧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 60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第二学校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重点单位 | 泾河新城秦龙大道中段 | 1.该单位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无消防安全制度)。 | 责令限期改正 | 刘婷婷(主)、刘骋宇 |
| 61 | 陕西德林工贸责任公司永乐分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重点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西街 | 1.遮挡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2.遮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婷婷 |
| 62 | 西咸黄冈实验中学泾河学校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重点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乐华二路以东泾河湾路 | 1.北餐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 责令限期改正 | 刘骋宇(主)、刘婷婷 |
| 63 | 延长壳牌石油有限公司咸阳泾阳永乐镇加油站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重点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二级路口 | 1.营业区南侧杂物占用疏散通道(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2.营业区南侧遮挡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 64 | 泾河新城何锋水泵修理铺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西街南段 | 1.营业区东侧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婷婷(主)、王文卓 |
| 65 | 泾河新城陈小军棉花加工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泾阳县永乐镇西马路南段 | 1.该场所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要求(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婷婷(主)、王文卓 |
| 66 | 泾河新城藝凡居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批发交易中心B1-57-59 | 1.营业区北侧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电动车充电。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婷婷(主)、王东升 |
| 67 | 陕西鸿锐木汽车零件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村三河路北段 | 1.遮挡灭火器;2.电动车入户充电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刘婷婷 |
| 68 | 陕西省水利技工学校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重点单位 | 泾河新城永乐镇北街117号 | 1.该单位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无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 责令限期改正 | 刘婷婷(主)、王东升 |
| 69 | 陕西缘智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重点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美国科技产业园缘康厂区A3-2-210 | 1.该单位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责令限期改正 | 刘婷婷(主)、刘骋宇 |
| 70 | 泾河新城果鲜水果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6组 | 1.营业区东侧占用疏散通道。2.未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限期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 71 | 泾河新城宏建装修装饰工程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丰村南街组37号5-2000236 | 1.营业区南侧遮挡占用疏散通道(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2.营业区南侧遮挡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 72 | 西咸新区博华鑫益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北街100号 | 1.营业区南侧占用安全出口(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2.灭火器未成组摆放(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 73 | 泾河新城梁东治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城钢木区8排03A、03B、05、06号 | 1.营业区西北角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婷婷(主)、王文卓 |
| 74 | 泾河新城鑫意达家私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中国原点家具批发交易中心中区二楼B31--203 | 1.营业区南侧疏散通道存在杂物(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2.营业区东北侧遮挡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 75 | 泾河新城宏浩家私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城B西区三楼 | 1.营业区东侧遮挡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2.占用疏散通道(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 76 | 西咸新区昕锐越家具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原点家具城钢木区5排3号 | 1.店铺南侧灭火器有遮挡物,已经搬离现场已整改。2.摆放家具占用疏散通道(现场已搬离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 77 | 泾河新城刘守荣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博览中心A61一21一22 | 1.营业区北侧占用疏散通道(现场已整改)。2.营业区西侧遮挡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婷婷 |
| 78 | 泾河新城刘金香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钢木区二排32号 | 1.营业区南侧安全出口存在杂物(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2.营业区西南侧遮挡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婷婷 |
| 79 | 陕西茂创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芦家村龙安居综合贸易中心3-A1-61号 | 1.二楼疏散楼梯堆放杂物。2.灭火器未成组分布摆放。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 80 | 泾河新城宏大广告加工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大明宫不锈钢交易中心8栋106—107 | 1.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营业区一楼西侧墙壁三处空开裸露,一楼安全出口处以及二楼西侧墙壁电线私拉乱接,未穿管保护)。 | 责令限期改正 | 刘骋宇(主)、刘婷婷 |
| 81 | 泾河新城柯私顿办公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博览中心A区四楼中厅1—1 | 1.营业区东侧遮挡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2.未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现场工作人员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限期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 82 | 泾河新城洛蒙世家家具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原点家居建材广场C馆A3-9 | 1.营业区东侧遮挡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2.未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现场工作人员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限期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 83 | 泾河新城平安通讯器材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铁孟村 | 1.营业区西侧疏散通道存在杂物(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2.营业区东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婷婷 |
| 84 | 陕西吴蕴天诚电子电器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丰村南街组37号5-200024994 | 1.营业区南侧遮挡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2.营业区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 85 | 泾河新城鑫亦源可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新城钢木区6排8号 | 1.营业区北侧安全出口处遮挡灭火器;配电箱下方堆放可燃物(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 86 | 泾河新城韩军毅家具经营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明珠家具钢木区5排3号 | 1.营业区南侧占用疏散通道,堆放杂物(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立即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刘婷婷 |
| 87 | 泾河新城金格兰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明珠钢木批发市场4排31号 | 1.营业区北侧安全出口处遮挡灭火器(当场整改);2.经营者不会使用灭火器(已现场培训)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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