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西安市燃气办、西咸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泾河新城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开展泾河新城辖区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以“防风险、保安全”为主线,进一步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经查,泾河新城鑫丰液化气有限公司、泾阳县佳能石油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两家液化气站企业均存在监控设备设施不全、给非自有钢瓶冲气、给报废钢瓶充气违法违规行为,依据《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给予暂扣燃气经营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根据西咸新区综合行政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泾河新城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将严格市政执法。继续督促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做好用户基本台账和安检台账,对存在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进行约谈、通报,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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