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1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通报 | |||||||
序号 | 抽查单位 | 所属机构 | 单位类别 | 单位地址 | 检查情况 | 整改情况 | 检查人 |
1 | 咸阳德莱普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南段 | 1该单位西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2 | 西咸新区台韵星文化体育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重点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体育中心二层2-01号 | 1.单位营业区北侧配电室内,堆放少量杂物。 2.经抽查,该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不清楚。 3.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3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华固天城建筑工程服务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丰村南街组37号5-2000229 | 1.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培训整改)。 2.营业区西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责令立即改正)。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4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古法经络藏方中医养生所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镇樊家村樊家村王家堡25号 | 1、该单位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东侧占用疏散通道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5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段秋绒口腔诊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崇文佳苑一区11-203B | 1.该商铺营业区西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要求(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3.该商铺营业区一楼北侧违规私拉乱接乱接电源线。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6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第三学校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重点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阜下村 | 1.园区北侧占用疏散通道, 2.后厨工作人员在厨房操作间吸烟, 3.园区西侧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7 | 西咸新区茯茶镇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茯茶文化博物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重点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泾大道与茶马大道交汇处茯茶镇内 | 合格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8 | 西咸新区茯茶镇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茯茶文化维景酒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重点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商业街5号楼 | 1、该单位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9 | 西安浩邦管业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管业基地南区4排19号 | 1.该商铺营业区东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要求(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西侧共1处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10 | 西安东灿广告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泾河新城高庄镇泾河大明宫不锈钢交易中心36栋109-112 | 1.营业区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营业区南侧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11 | 陕西跃大重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泾河新城永乐镇南流村美国科技产业园内 | 1.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专项,应急和疏散预案未制定),未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 2.经抽查,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12 | 陕西源润优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泾河大明宫不锈钢广告市场9栋212号 | 1.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营业区安全出口处灭火器被遮挡)。2.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二楼疏散楼道堆放货品架子)。3.该单位位于大明宫建材市场内部。该单位负责人对灭火器如何使用与检查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13 | 陕西原点灯都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重点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原点新城原点国际灯都城A3号楼5楼 | 合格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14 | 陕西滢阮芮建材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秦粤物流园3单元105号 | 1.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该单位营业区内室内消火栓被遮挡和灭火器被遮挡) 2.该单位人员消防意识淡薄,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15 | 陕西新永乐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村原永乐粮油有限公司 | 办公楼一楼财务室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未穿管保护),未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厂区西侧占用安全出口。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16 | 陕西索定整家家具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沣泾大道原点国际建材家居广场B馆三层B3-52 | 1.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该营业区西侧灭火器被广告牌遮挡)。 2.该单位人员消防意识淡薄,对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不熟悉。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17 | 陕西世纪博远建材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 | 1.营业区内灭火器放置位置不明显,被遮挡。 2.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对灭火器的检查与使用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18 | 陕西省泾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泾干镇枣树段 | 1.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应急和疏散预案,未对学校职工学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2.学校值班老师不会使用灭火器,对灭火器的检查与使用不清楚。 | 责令限期改正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19 | 陕西平头小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西马路中段 | 1.该商铺营业区东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要求(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北侧货物占用安全出口。 3.该商铺营业区东北侧共1处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20 | 陕西隆成浩达建材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南流村新庄组48号 | 1、该单位西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21 | 陕西利贝兴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高庄村一组52号 | 1.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该单位营业区内疏散通道被占用,且营业区西侧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电动车,电动车违规充电) 2.该单位人员消防意识淡薄,对于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不熟悉。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22 | 陕西凯思腾广告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泾河新城高庄镇泾河大明宫不锈钢交易中心41栋219-220 | 1.该商铺营业区西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要求(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西北侧货物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23 | 陕西景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河新城高庄镇泾河大明宫不锈钢交易中心30栋225 | 营业区西区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24 | 陕西华彩本色印务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泾晨路8号 | 1.营业区东侧二楼疏散楼梯堆放杂物。2.经抽查,该单位负责人对灭火器的检查与使用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25 | 陕西鸿祥德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三永路中段永泾路北200米 | 营业区南侧占用疏散通道,营业区南侧遮挡灭火器,在厨房操作间吸烟。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26 | 陕西恒晶盛达不锈钢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大明宫广告不锈钢交易中心59栋105号106号123号124号 | 1.营业区南侧遮挡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责令立即改正)。 2.营业区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责令立即改正)的隐患问题。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27 | 陕西好客润家商贸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批发交易中心B西区南一厅001号1楼 | 1、该单位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西侧灭火器堆放杂物 | 责令立即改正 责令限期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28 | 陕西豪昌置业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摆渡村(泾河大道中段) | 1.该商铺营业区西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南侧共1处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责令现场立即改正。 3.该商铺营业区消防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该商铺营业区面积75平方米,灭火器数量不足),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29 | 陕西关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 | 1.营业区内消火栓被遮挡。2.单位负责人对灭火器的检查与使用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30 | 陕西福味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五组南段 | 1.厨房操作间右侧小库房内空开裸露。2.厨房操作间燃气报警装置设置距离液化石油气瓶过远。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31 | 陕西福味佳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城钢木区M楼29-32号 | 1.该商铺营业区西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东侧桌椅占用安全出口。 3.该商铺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32 | 陕西方圆宗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南街150号 | 1.该单位东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责令立即改正); 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培训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33 | 陕西创能辉煌实业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丰村高泾大道国储物流园管道工业区内 | 1、该单位西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34 | 陕西草之萌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高泾大道中段茯茶镇向西500米 | 1.该单位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35 | 陕西佰奥盛德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美国科技产业园凯瑞厂区 | 1.营业区北侧占用疏散通道。 2.在厨房操作间吸烟。 3.营业区西侧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36 | 泾河新城智品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居博览中心A区一楼三号馆A31-07西 | 1.营业区北侧一处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单位员工消防意识淡薄,对于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不熟悉。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37 | 泾河新城志强生活超市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崇文佳苑一区2-102A、2-102B商铺 | 1、该商铺营业区东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门口电动车占用安全出口; 3、该商铺营业区西南侧货物遮挡室内消火栓。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38 | 泾河新城郑家餐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北新街 | 1.营业区内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厨房内燃气报警装置距离液化石油气瓶过远。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39 | 泾河新城爪姐服装工作室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村1189 | 1、该单位西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40 | 泾河新城张中彦手工糖坊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茶马巷32号 | 1.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营业区安全出口处2具灭火器被遮挡)。2.该单位人员消防意识淡薄,对于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不熟悉。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41 | 泾河新城张佑汐汐宾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村永平巷13号 | 1.宾馆一楼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单位经营者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42 | 泾河新城张亚军水果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村综合市场 | 1.营业区东侧灭火器被遮挡。2.单位负责人对灭火器的检查与使用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责令限期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43 | 泾河新城张奴合餐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批发交易中心B区26-27 | 1、该商铺营业区东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二楼楼梯处西北侧应急照明灯未保持完好有效(未通电); 3.该商铺一楼西侧货物占用疏散楼梯; 4、该商铺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现场对负责人进 行教育,责令现场立即改正。 5.该商铺3楼甲醇储存罐燃料管违规使用三通接口; 6.该商铺营业区面积190平方米,消防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灭火器数量不足)。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44 | 泾河新城展昊广告灯箱铝材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四组 | 1、该单位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北侧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45 | 泾河新城悦豪酒店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崇文环路崇文佳苑三区B4101F | 1、该单位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46 | 泾河新城原味鲜面条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铁孟村冉孟组 | 1、该单位营业区东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东侧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47 | 泾河新城原点欧品世嘉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居博览中心A区21-01 | 1、该单位东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西侧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48 | 泾河新城袁苏艳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城钢木区5排23号 | 1、该单位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49 | 泾河新城宇宇超市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村政府北路 | 1.该单位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西侧占用疏散通道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50 | 泾河新城渝香纸包鱼餐饮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费家崖村瀛洲汇B区一层105 | 1、该单位营业区东侧遮挡灭火器2、该单位营业区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51 | 泾河新城余雪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店B-025026027028 | 1.营业区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营业区南侧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52 | 泾河新城余鹏餐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七组 | 1.该单位负责人对灭火器如何检查与使用不清楚;厨房燃气报警器装置设置位置过高。2.厨房西北角电器线路未穿管保护。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53 | 泾河新城盈鸿万合建材销售中心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秦海物流园3排8号 | 1.该单位办公区东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要求(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厂区消防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灭火器数量不足)。 3.该单位办公区西北侧共1处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未穿管保护)。 4.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54 | 泾河新城银美废品回收站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高庄村八组 | 1、该单位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西侧占用安全出口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55 | 泾河新城懿忻百货商行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街办双赵村一组 | 1.该单位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56 | 泾河新城艺剪成铭美发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北新街 | 1.营业区东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单位负责人对灭火器的检查与使用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57 | 泾河新城亿家女装工作室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丰村南街组37号5 | 1.该商铺营业区西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货物占用疏散通道。 3.该商铺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58 | 泾河新城一利办公家具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家具博览中心四层四号馆A44-17 | 1.营业区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单位员工对于灭火器的使用不熟悉。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59 | 泾河新城耀王红百货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街办双赵村毗刘组5号 | 1、该单位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西侧占用疏散通道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60 | 泾河新城杨育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博览中心A区14-15 | 1.营业区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单位人员消防意识淡薄,对于灭火器使用方法不熟悉。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61 | 泾河新城杨勇烟酒批发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阜下村 | 1.该商铺营业区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西北侧共1处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 3.该商铺营业区西南侧货物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62 | 泾河新城杨建成商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街办双赵村官道组19号 | 1.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该单位存在营业区内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63 | 泾河新城杨国豪建材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建材家居工厂店A1-18号 | 1、该商铺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2、该商铺营业区北侧共1处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 3、该商铺营业区消防器材配置不符合标准(该商铺 营业区面积200平方米,灭火器数量不足)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64 | 泾河新城严涛宾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高庄村九组 | 1.营业区内灭火器被杂物遮挡。2.疏散通道堆放杂物。3.单位负责人对灭火器的检查与使用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65 | 泾河新城旭辉建材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新城管业基地南区6排7-12号 | 1.该商铺营业区西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66 | 泾河新城鑫泾赢建材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芦家村原点管业批发基地北区2排3号 | 1.占用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营业区内疏散通道有杂物堆放,北侧安全出口处有电动车停放)。 2.该单位人员消防意识淡薄,对于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不熟悉。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67 | 泾河新城鑫津发五金机电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芦家村原点国际灯都城配套区1区24号 | 1.该商铺营业区东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要求(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南侧货物占用疏散通道。 3.该商铺营业区西侧共1处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68 | 泾河新城鑫飞汽车修理厂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泾阳县永乐镇大地原点东300米 | 1.该商铺营业区东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西南侧遮挡室内消火栓。 | 责令限期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69 | 泾河新城新沅轩厨卫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村西马路中段8号 | 1.单位二楼疏散楼梯对方货品,占用疏散通道。2.经抽查,该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不清楚。3.营业区内灭火器数量不足,仅一具灭火器。 | 责令限期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70 | 泾河新城欣熙凯商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镇花李村枣树段村西组28号 | 1、该商铺营业区西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门口东侧共1处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电动车充电)。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71 | 泾河新城祥润生活超市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村三河路十字路口 | 泾河新城祥润生活超市货物占用安全出口。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72 | 泾河新城香香源餐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市场三道街 | 1.该单位疏散楼梯存在占用的隐患问题(堆放纸箱可燃物)。 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73 | 泾河新城卫平百货超市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崇文佳苑三区A5-104 | 1、该商铺营业区西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西南侧共1处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 3、该商铺营业区消防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商铺营业区面积95平方米,灭火器数量不足)。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74 | 泾河新城维柏诗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居博览中心A22-19号 | 1.营业区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营业区北侧疏散指示标志被遮挡;营业区南侧一处常闭式防火门在常开状态。3.单位人员消防意识淡薄,对于使用灭火器的方法不熟悉。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75 | 泾河新城王宁建筑材料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高庄村七组80号 | 1.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该单位存在营业区南侧灭火器被遮挡)。2.该单位存在营业区内停放电动车。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76 | 泾河新城王好奎家具经营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博览中心A区三楼32一08 | 1.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营业区北侧疏散指示被遮挡)。2.该单位人员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责令限期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77 | 泾河新城田李辰电动车销售行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泾河新城高庄镇阜下村六组 | 1、该单位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东侧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78 | 泾河新城田康利宾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阜下村五组18号 | 1、该单位东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79 | 泾河新城田安亮宾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阜下村东三组06号 | 1.该商铺营业区东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西侧前台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80 | 泾河新城天青图书经营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泾河新城崇文镇孵化基地3号楼3908室 | 1、该单位西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81 | 泾河新城塘元餐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泾河新城高庄镇阜下村五组 | 1、该单位营业区东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西侧占用疏散通道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82 | 泾河新城苏长侠实木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钢木区4排18号 | 1.灭火器设置不符合标准。2.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对灭火器的检查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83 | 泾河新城丝路福蕴商贸服务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商业街10号楼1层20室 | 1.消火栓箱未设置明显标识。2.营业区东侧消火栓箱内电线私拉乱接。3.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营业区东侧消火栓箱被柜子遮挡)。4.该单位人员消防意识淡薄,对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不熟悉。 | 合格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84 | 泾河新城双梓源建材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芦家村管业批发基地南区1排16 | 1.二楼疏散楼梯处两具灭火器被遮挡,放置位置不明显。2.单位内存在电动三轮车室内充电。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85 | 泾河新城舒新宾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寿平村 | 1、该单位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86 | 泾河新城石远军红木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中国原点新城家居博览中心A34-05 | 1、该单位东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南侧占用疏散通道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87 | 泾河新城石可辰茶楼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双赵村毗刘一组55号 | 1、该单位东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88 | 泾河新城尚书门第门窗加工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街办瑞凝村小村组 | 1.该商铺营业区东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要求(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南侧货物占用疏散通道。 3.该商铺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89 | 泾河新城森旺办公家具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批发交易中心四楼64-22 | 1.该商铺营业区西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西南侧共1处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90 | 泾河新城秦之遥建材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居然之家旁第一道街南段 | 1.该单位室内营业区停放电动车。2.单位经营者对灭火器的检查与使用不清楚。3.单位灭火器数量不足,仅一具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91 | 泾河新城巧革宾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寿平村6组 | 1.该单位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92 | 泾河新城乔飞厨卫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原点新城陶瓷城二楼 | 1.营业区内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单位员工对灭火器的检查与使用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责令限期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93 | 泾河新城乾扶酒家餐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阜下村2组39号 | 1、该单位营业区东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94 | 泾河新城齐长荣餐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商家路口 | 1、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2、该单位营业区东侧占用疏散通道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95 | 泾河新城胖胖洗车行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邵村贾东组 | 1.营业区内灭火器被物品遮挡。2.单位负责人对灭火器的检查与使用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96 | 泾河新城潘庆安自行车行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村西街 | 1.营业区内灭火器被遮挡。2.单位负责人对灭火器的检查与使用不清楚。3.营业区西侧墙壁上空开裸露。 | 责令立即改正 责令限期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97 | 泾河新城宁宁超市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崇文佳苑A9-104 | 1、该商铺营业区东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责令现场立即改正。 2、该商铺营业区东南侧共1处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冰箱电源线违规私拉乱接,未穿管保护)。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98 | 泾河新城倪小宁装潢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北新街 | 1.该商铺营业区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东侧货物占用疏散通道。 3.该商铺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99 | 泾河新城南粉北面正餐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村永乐西街100号 | 1.该商铺营业区东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东侧桌椅占用疏散通道。 3.该商铺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100 | 泾河新城铭伟情缘家具经营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中国原点新城家具批发交易中心8-52-54-56 | 1、该单位西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北侧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101 | 泾河新城名世家家具经营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中国原点家具批发交易中心B30一204 | 1.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营业区内灭火器被货架遮挡)。2.该单位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102 | 泾河新城苗老吉清肤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村西马路 | 1、该单位东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103 | 泾河新城梦想成真床垫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明珠家具原点家具城钢木区一排38至二排39号 | 1.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营业区安全出口处灭火器被遮挡)。2.该单位人员对于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不熟悉;电动车飞线充电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104 | 泾河新城魅力女人传世服装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聂冯市场一道街南B-1014 | 1.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该单位存在营业区内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员工对灭火器的检查与使用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105 | 泾河新城美伦之家家具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博览中心2层5号馆A52-06 | 1.该商铺营业区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东侧桌椅占用安全出口。 3.该商铺员工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106 | 泾河新城吕凤丽实木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国际家居博览中心A区三楼33-18 | 1.该单位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西侧灭火器堆放杂物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107 | 泾河新城龙鑫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批发交易中心B30-202;B31-201 | 1.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该单位存在南侧营业区灭火器上方堆放杂物以及被椅子遮挡)。2.该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对灭火器的使用与检查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108 | 泾河新城六哥酸辣粉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北新街(永乐商城) | 1.营业区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营业区南侧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109 | 泾河新城刘玥彤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原点家具城红木博览城一层119-122号 | 1.该单位灭火器设置不符合要求。 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110 | 泾河新城刘杰户外运动服务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北街 | 1.营业区内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营业区东侧疏散通道堆放货物,占用安全出口。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111 | 泾河新城刘记驴蹄子面餐饮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十道巷5号 | 1.灭火器数量不足(营业区只有一具)。2.营业区东侧墙壁电线未穿管保护。3.燃气报警装置设置位置离液化石油瓶过远,未插电。 | 责令立即改正 责令限期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112 | 泾河新城玲玲友缘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5—22—24—26 | 1.该商铺营业区东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要求(灭火器被遮挡)。 2.该商铺营业区北侧桌椅占用疏散通道。 3.该商铺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113 | 泾河新城灵通运输服务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秦粤物流园Q2北侧南货鹏01号 | 1.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营业区安全出口处2具灭火器被杂物遮挡) 2.该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对灭火器的检查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114 | 泾河新城联飞宾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阜下村八组02号 | 1.该单位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西侧灭火器堆放杂物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115 | 泾河新城李玉红鲜花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国际家居博览中心一层4号馆A41-24(北门旁) | 2.营业区东侧安全出口处灭火器被杂物遮挡。2.单位人员消防意识淡薄,对灭火器的使用不熟悉。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116 | 泾河新城李亚宁蘸水面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静安国际万国荟公园风尚馆3楼 | 1.二楼疏散楼梯处堆放杂物。2.饭桌遮挡室内消火栓。3.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117 | 泾河新城李林闯塑钢铝合金玻璃厂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街办花李村枣东组78号 | 1.营业区安全出口处灭火器未放置在明显便于拿取的位置。2.单位负责人对灭火器的检查与使用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118 | 泾河新城雷仕卡丹灯饰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国际家居建材市场B馆1楼78号 | 1.营业区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营业区东侧占用疏散通道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119 | 泾河新城雷嘉杰超市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虎扬村华西组66号 | 1.该商铺营业区东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东南侧货物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120 | 泾河新城乐乐餐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阜下村3组 | 1.该商铺营业区东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东侧桌椅占用疏散通道。 3.该商铺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121 | 泾河新城老党家餐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街办花李村枣东组67号 | 1.营业区安全出口处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厨房内燃气报警装置未插电。 | 责令立即改正 责令限期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122 | 泾河新城蓝天雄鹰办公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城钢木区斜排43号 | 1.该商铺营业区东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西侧共1处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 3.该商铺北侧货物占用疏散通道。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123 | 泾河新城辣人张餐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五组 | 1.该商铺营业区西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西北侧杂物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124 | 泾河新城客来乐旅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泾阳县永乐镇永乐村西一组 | 1.该单位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125 | 泾河新城凯宏超市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磨子桥村 | 1.营业区内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单位负责人对灭火器的检查与使用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126 | 泾河新城开胃鱼头王餐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四组 | 1、该单位营业区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营业区西侧占用疏散通道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127 | 泾河新城卡捷瓷砖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丰村1-1028 | 1.营业区内灭火器被遮挡,放置位置不明显。2.经抽查,单位员工对灭火器的检查与使用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128 | 泾河新城娟子烟酒茶行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阜下村二组 | 1、该单位南侧遮挡灭火器 2、该单位西侧占用疏散通道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129 | 泾河新城九乡园家具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新城家具批发交易中心B8-73-75-77-79-1-83 | 1.该商铺营业区东北侧桌椅占用疏散通道; 2.该商铺营业区西北侧共1处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责令现场立即改正。 3、该商铺营业区消防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该商铺营业区面积210平方米,灭火器数量不足),责令限期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130 | 泾河新城九零无人售后便利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虎扬村崇文佳苑小区 | 1、该单位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131 | 泾河新城经亚建材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芦家村原点管业基地南区1排9号 | 1.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该单位存在营业区内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员工对灭火器的使用与检查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132 | 泾河新城泾云轲自选超市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街办瑞凝村瓦王一组45号 | 1、该商铺营业区东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3、该商铺营业区东南货物遮挡室内消火栓。 4、该商铺营业区消防器材配置不符合标准(商铺营业区面积175平方米,灭火器数量不足),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133 | 泾河新城泾渭市井生活超市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崇文佳苑一区 | 1、该商铺员工消防意识淡薄(人离开电褥子未断电),现场对该场所负责人进行教育,责令现场立即改正。 2、该商铺营业区消防器材配置不符合标准(该商铺营业区面积175平方米,灭火器数量不足); 3、该商铺营业区西南侧共2处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冰箱电源线违规私拉乱接,未穿管保护)。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134 | 泾河新城金艺金不锈钢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寿平村泾河大明宫市场31栋116号 | 1、该单位西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135 | 泾河新城金兴睿超市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虎扬村崇文佳苑A8栋106室 | 1.营业区内灭火器被遮挡。2.单位负责人对灭火器的检查与使用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136 | 泾河新城降龙爪爪卤味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双赵村茯茶镇富园08号 | 1、该单位营业区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137 | 泾河新城江豪杰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批发交易中心西区B–40北 | 1.该商铺营业区南侧货物占用安全出口。 2.该商铺营业区东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3.该商铺营业区西北角共1处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138 | 泾河新城甲乙丙美发沙龙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崇文村崇文佳苑一区一号楼101室 | 1.该商铺营业区东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东南侧桌椅遮挡疏散通道。 3.该商铺营业区西北侧共1处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 | 责令立即改正 责令限期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139 | 泾河新城嘉盛洁具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原点国际建材家居广场C馆一层B1-3、A1-19号 | 1.该商铺营业区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要求(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南侧桌椅占用疏散通道。 3.该商铺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140 | 泾河新城佳苑琦百货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天茯巷后街 | 1、该单位营业区东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东侧遮挡灭火器3、该单位北侧占用疏散通道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141 | 泾河新城佳佳门口生活超市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七组 | 1.营业区内灭火器未成组摆放以及被杂物遮挡。2.单位负责人对灭火器的检查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142 | 泾河新城佳好缘宾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阜下村八组041号 | 1.该场所营业区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场所员工消防意识淡薄,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143 | 泾河新城吉诚烟酒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五组聂冯市场 | 1.营业区安全出口处灭火器被遮挡。2.二楼疏散楼梯处堆放纸箱子杂物。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144 | 泾河新城欢乐综合商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街办花李村土门组 | 1.该商铺营业区西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东北侧共1处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 3.该商铺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145 | 泾河新城怀玉百货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街办瑞宁村三组 | 1.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一楼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营业区内二楼疏散楼梯处堆放杂物)。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146 | 泾河新城华亿和境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博览中心A43-09-10 | 1.该商铺营业区西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3.该商铺营业区东侧桌椅占用疏散通道。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147 | 泾河新城华馨超市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街办双赵村双赵组 | 1.该单位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西侧占用疏散通道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148 | 泾河新城华人风采家具经营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中国原点新城家具批发交易中心8-78-80/9-17东 | 1.该商铺营业区西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东侧共1处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149 | 泾河新城华美生活超市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中南东望菩悦城商铺1-2号 | 1.灭火器未成组摆放以及被杂物遮挡。2.单位负责人对灭火器的检查与使用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150 | 泾河新城华飞建材场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原老镇中学 | 1、该单位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西侧占用疏散通道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151 | 泾河新城胡卫浴池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村北一组 | 1.营业区东侧灭火器被遮挡。2.单位负责人对灭火器的检查与使用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152 | 泾河新城侯瑾重庆鸡公煲餐厅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泾阳县永乐镇市场口向南50米路东 | 1、该单位营业区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153 | 泾河新城鸿业博大办公家具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原点博览中心钢木区斜排16号一楼 | 1.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营业区安全出口处灭火器与灭火器标识位置不符,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人员消防意识淡薄,对于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不熟悉。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154 | 泾河新城宏展便利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聂冯五组 | 1.灭火器放置位置不明显。2.单位负责人对灭火器的检查与使用不清楚。3.厨房使用液化石油气,未设置燃气报警装置。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155 | 泾河新城宏祥客厅家具经营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批发交易中心B21-202 | 1、该单位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东侧占用疏散通道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156 | 泾河新城恒毅建材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管业南区12排4-6 | 1.营业区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 放(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责令立即改正)。 2.营业区南侧占用疏散通道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157 | 泾河新城恒泰家具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4组11号 | 1、该商铺营业区西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营业区北侧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158 | 泾河新城昊昊餐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阜下村四组 | 1.该商铺营业区西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二楼楼梯间食材占用疏散楼梯。 3.该商铺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责令限期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159 | 泾河新城好运来快餐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寿平组六组 | 1、该单位营业区东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营业区北侧占用疏散通道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160 | 泾河新城国辉宾馆酒店家具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新城酒店用品中心一排22-24号 | 1、该商铺营业区西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南侧共1处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 3、该商铺营业区消防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营业区面积300平方米,灭火器数量不足)。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161 | 泾河新城格兰世家家私家具经营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品牌直销中心一楼123号 | 1、该商铺营业区西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店内员工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162 | 泾河新城高来新宾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四组 | 1.营业区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场所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163 | 泾河新城福顺祥煎饼屋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村西马路北段 | 1、该单位西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164 | 泾河新城福派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批发交易中心B20-2025北南 | 1.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营业区北侧防火卷帘下有杂物堆放)。2.该单位人员消防意识淡薄,对于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不熟悉。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165 | 泾河新城福汇阳光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中国原点家具批发交易中心6-42-44,7-39-43 | 1、该商铺营业区东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3、该商铺营业区消防器材配置不符合标准(该商铺营业区面积252平方米,灭火器数量不足)。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166 | 泾河新城茯茶镇庄稼院农家乐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茶马巷41号 | 1.该商铺营业区东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要求(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167 | 泾河新城茯茶镇政君茶舍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天茯巷29号 | 1、该商铺营业区二楼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二楼西侧共1处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168 | 泾河新城茯茶镇郑赫包子铺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镇双赵村毗中组20号 | 1.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在营业区内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负责人对灭火器的检查与使用不清楚。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169 | 泾河新城茯茶镇云奇餐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民俗美食区021号 | 1.该商铺营业区东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东侧桌椅占用疏散通道。 3.该商铺营业东侧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 | 责令立即改正 责令限期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170 | 泾河新城茯茶镇印象人家农家乐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茯茶镇茶马巷036号 | 1.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营业区安全出口处灭火器被遮挡)。2.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营业区西侧疏散通道被杂物占用)。3.该单位人员消防意识淡薄,对于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不熟悉。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171 | 泾河新城茯茶镇忆乡愁农家餐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天茯巷35号 | 1.该营业区灭火器数量不足。2.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营业区内西侧灭火器被杂物遮挡)。3.该单位人员消防意识淡薄,对于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不熟悉;该营业场所液化气罐周围违规存放可燃物。 | 责令立即改正 责令限期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172 | 泾河新城茯茶镇杨航肚丝汤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富园035号 | 1.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该营业区安全出口处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后厨位置液化气罐的燃气报警器装置设置位置过高不符合规范要求。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
173 | 泾河新城茯茶镇幸福时光甜品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富园014号 | 1.该商铺营业区西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174 | 泾河新城茯茶镇吴娜奶茶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茯园15号 | 1、该商铺营业区西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北侧共1处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175 | 泾河新城茯茶镇王康餐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富园75号 | 1、该单位营业区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176 | 泾河新城茯茶镇书通超市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茶马巷41号 | 1.该单位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177 | 泾河新城茯茶镇木子秘制豆腐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福园49号 | 1、该单位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西侧灭火器堆放杂物 | 责令限期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178 | 泾河新城茯茶镇美水情小吃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天茯巷34号 | 1.安全出口处液化石油气罐未设置燃气报警装置。2.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营业区南侧灭火器被遮挡)。3.该单位人员消防意识淡薄,对于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不熟悉;室内液化气罐的燃气报警器设置位置过高,不符合规范要求。 | 责令立即改正 责令限期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179 | 泾河新城茯茶镇马航岐山臊子面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天茯巷1号 | 1.该商铺营业区东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要求(灭火 器未成组摆放(现场立即改正,已完成)。 2.该商铺营业区西侧共1处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现场立即改正,已完成)。 3.该商铺营业南侧桌椅占用疏散通道。 4.该商铺营业区顶部共1处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未穿管保护),现场对该商铺负责人进行教育。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180 | 泾河新城茯茶镇李计平小吃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富园56.58号 | 1、该单位营业区东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181 | 泾河新城茯茶镇娟妮食品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天茯巷20号 | 1.该商铺营业区东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要求(灭火器未成组摆放(现场立即改正,已完成)。 2.该商铺营业区西侧共1处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现场立即改正,已完成)。 3.该商铺营业南侧桌椅占用疏散通道。 4.该商铺营业区顶部共1处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未穿管保护)。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182 | 泾河新城茯茶镇横美香羊肉面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茯园13.14号 | 1、该单位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责令立即改正)。 2、该单位东侧占用安全通道(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隐患轻微,现场已责令立即改正)。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183 | 泾河新城茯茶镇豆豆商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富园050号 | 1.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营业区南侧疏散通道被电动车占用)。2.该单位员工消防意识淡薄,对于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不熟悉。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184 | 泾河新城茯茶镇曹记手擀面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茯茶镇天茯巷30号 | 1.该商铺营业区东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东侧桌椅占用疏散通道。 3.该商铺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185 | 泾河新城费琳煎饼坊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阳县永乐镇西马路 | 1、该单位东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责令限期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186 | 泾河新城端平鞋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泾阳县永乐综合市场内 | 1.营业区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营业区南侧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187 | 泾河新城戴丁儒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城钢木区2排43号 | 1.营业区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营业区南侧遮挡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188 | 泾河新城川妹子卤菜餐饮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伟业酒店隔壁 | 1.该商铺营业区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责令现场立即改正。 3.该商铺消防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商铺营业区面积 95平方米,灭火器数量不足),责令限期整改, | 责令立即改正 责令限期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189 | 泾河新城川科建材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芦家村管业北区批发基地6排1号 | 1.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灭火器未成组摆放以及安全出口处灭火器被杂物遮挡)。2.该单位人员对于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不熟悉;电动车违规室内充电。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190 | 泾河新城崇文塔景区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重点单位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泾河大道中段 | 1.景区南侧灭火器箱内放置杂物。2.北侧微型消防站被宣传板遮挡。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191 | 泾河新城城步芳英日化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丰村1-115 | 1.该商铺营业区西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西北侧共1处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192 | 泾河新城晨轩便民商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崇文佳苑一区13号楼二单元102室 | 1.该商铺营业区东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要求(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刘骋宇 |
193 | 泾河新城陈苗家具经销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原点新城家具批发交易中心一层一号馆6-066-068 | 1.该商铺营业区北侧桌椅占用疏散通道。 2.该商铺营业区东北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要求(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3.该商铺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194 | 泾河新城陈金波家具经营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批发交易中心西区B-02 | 1.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营业区北侧安全出口处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人员消防意识淡薄,对于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不熟悉。 | 责令立即改正 责令限期改正 | 刘骋宇(主)、王文卓 |
195 | 泾河新城陈春娥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居博览中心一楼6号馆A61-20 | 1、该单位西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196 | 泾河新城昶旭实木家具经营部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批发交易中心二楼B12-212 | 1.该商铺营业区西侧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商铺营业区东侧货物占用疏散通道。 3.该商铺营业区南侧共1处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线。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文卓(主)、王东升 |
197 | 泾河新城曹志伟餐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新城家具批发交易中心一层0一36 | 1、该单位营业区南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刘骋宇 |
198 | 泾河新城波澜不惊商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村东一组49号 | 1、该单位南侧占用安全出口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199 | 泾河新城百赛家具店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九小场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原点家具博览中心A42-14 | 1、该单位东侧灭火器未成组摆放 2、该单位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 责令立即改正 | 王东升(主)、王文卓 |
200 | 泾河新城阿朵妹餐馆 | 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泾河新城大队 | 一般单位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聂冯村三组 | 1.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营业区二楼疏散楼梯堆放杂物)。2.燃气报警装置设置位置过高。3.营业区南侧墙壁空开裸露。 | 责令立即改正 | 刘骋宇(主)、王东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