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执法】以服务型行政执法打造优良营商环境

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足服务型执法,以群众办事需求为抓手,拓展服务功能、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高企业和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和便利度,让城市管理有“力度”更有“温度”,助力新城打造安全稳定、公开透明的良好营商环境。

注重柔性执法,体现执法形象在深入推进“721工作法”的基础上,将普法宣传、行政指导、法律咨询等服务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作风能力建设打造人民满意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实施方案》和《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实施文件,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变“被动监管”为“主动服务”。坚持执法效果导向,注重服务型行政执法“柔性抓手”的效果,广泛宣传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大力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在执法过程中遵守法律、遵从常识、遵循良知,杜绝机械式执法和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彰显执法温度、体现人性关怀,最大程度为执法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便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最大化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创新工作模式,提升群众便利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疏导与规范并举,统筹指导规范经营活动,在居民区、项目周边设置“便民经营点”,方便群众日常活动,用心用情用力打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切实做到便民不扰民。

提升办事效率,优化审批流程优化网上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审批备案举措,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商户通过政务服务网,进行户外广告牌匾申请,通过“线上申请、后台审核、现场踏勘”的一站式“审批备案制”,使“群众少跑腿、干部职工多跑路”。2023年以来,累计审批备案门头牌匾128起,户外广告6起,提供咨询服务50余次,切实做到便捷高效,给企业、商户带来极大便利。

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每一次行政执法活动,都能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发现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给营商环境造成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公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一律不得作出执法决定,确保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不越过权力的边际,守住法律的底线,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有度,维护市场秩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发挥行政处罚教育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作用,防止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对涉及省、市重点项目和涉及民生的工程项目、新业态、新技术、新产业等实施审慎包容执法,为企业发展打造包容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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