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5月行政处罚公示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处罚案由 | 处罚决定 | 法律文书文号 |
1 | 陕西申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静安荟·奥莱公园) | 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悦享荟顶层高位水箱间消防电话无法正常使用、风尚荟一层泰熙家商户内一具灭火器压力不足)。 | 给予陕西申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静安荟·奥莱公园) 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的 行政处罚。 | 泾河消行罚决字〔2023〕第 0022号 |
2 | 西安明珠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泾河新城分公司(原点建材家居综合馆) |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 给予西安明珠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泾河新城分公司(原点建材家居综合馆)罚款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泾河消行罚决字〔2023〕第 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