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泾河新城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4月行政处罚公示 |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处罚案由 | 处罚决定 | 法律文书文号 |
| 1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崇文佳苑三区) | 占用疏散通道 | 给予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崇文佳苑三区)罚款人民 币壹万肆仟壹佰元整 | 泾河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7号 |
| 2 | 陕西炜月不锈钢有限公司 | 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南侧办公室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经责令限期改正其逾期未整改(未采用不低于B2级阻燃护套绝缘电线)】 | 给予陕西炜月不锈钢有限公司南侧办公室电器线路及其连接的电器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 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泾河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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