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2018-2019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督办问题清单(泾河新城第四轮)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督办问题清单
编号 检查时间 县区 乡镇 污染源 污染源地址 问题类型 现场问题情况详述 整改要求 完成时限
(街道) 名称
SX(陕西)-09-276 10月8日 陕西省西咸新区 泾河新城 高庄镇 西安高法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原泾河新城董六印踢脚线厂房内) 中国陕西省西安市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高庄村 清单内淘汰类“散乱污”未落实“两断三清”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瓷砖粘结剂项目正在生产,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高庄村原董六印踢脚线(已关闭)厂房内,存在问题:1.无环评手续;2该企业建设搅拌设备一套,搅拌工序未安装除尘收集处理设施;3.厂房地面存在大量粉尘。 淘汰类“散乱污”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关停取缔;整改类“散乱污”限期完成整治任务,经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恢复生产。 10月31日
SX(陕西)-09-277 10月10日 陕西省西咸新区 泾河新城 高庄镇 西咸新区娄氏门业有限公司 中国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 清单内淘汰类“散乱污”未落实“两断三清” 经现场检查,该厂家俱加工项目未生产,存在问题:现场存有大量生产设备、原料、产品,现场有生产痕迹,喷漆工序未安装VOCs处理设施。当地清单要求该单位于10月30日前全部清理完毕,落实两断三清。 淘汰类“散乱污”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关停取缔;整改类“散乱污”限期完成整治任务,经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恢复生产。 10月31日
SX(陕西)-09-278 10月9日 陕西省西咸新区 泾河新城 高庄镇 陕西大方玻璃有限公司 中国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王家堡 清单内淘汰类“散乱污”未落实“两断三清” 经现场检查,该企业玻璃加工项目未生产。车间内有设备、原料、产品,有生产痕迹,未按要求在9月8日前落实两断三清。 淘汰类“散乱污”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关停取缔;整改类“散乱污”限期完成整治任务,经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恢复生产。 10月31日
SX(陕西)-09-279 10月7日 陕西省西咸新区 泾河新城 泾干街道 咸阳四通路业有限责任公司泾阳沥青拌和厂 中国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 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沥青搅拌项目正在生产,存在问题:该企业环评要求其对提升机和成品仓两处沥青烟排放口进行局部密闭,将沥青烟经集气净化装置统一收集、处理,现场检查时,提升机和成品仓卸料口未密闭,沥青烟未有效收集至净化装置处理,无组织排放严重。 对提升机和成品仓进行密闭,对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和沥青烟气进行收集处理。对企事业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立案处罚。 10月31日
SX(陕西)-09-280 10月12日 陕西省西咸新区 泾河新城 泾干街道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泾河校区施工地 中国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街道 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经现场检查,该工地位于泾河新城泾干街办先锋大街,现场检查时,正在施工。厂区扬尘严重,未落实“六个百分百”。存在问题1.工地物料未覆盖;2.降尘降尘雾炮闲置未使用;3.场地未洒水。 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处罚,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强工地扬尘控制。 10月31日
SX(陕西)-09-281 10月3日 陕西省西咸新区 泾河新城 永乐镇 付磊塑料加工厂 中国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X321 清单内淘汰类“散乱污”未落实“两断三清”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塑料加工项目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未按照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下达的《“散乱污”企业取缔通知书》的要求9月10日前完成停产取缔。2.粉碎、热风干工序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 淘汰类“散乱污”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关停取缔;整改类“散乱污”限期完成整治任务,经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恢复生产。 10月31日
SX(陕西)-09-282 10月2日 陕西省西咸新区 泾河新城 永乐镇 陕西利鑫伊仕利家具有限公司 中国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 新发现清单外“散乱污”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于2018年9月26日注册营业执照,存在问题:1.该企业检查时有生产痕迹;2.无环保手续;3.属于家具制造,喷胶工序未安装VOCs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淘汰类“散乱污”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关停取缔;整改类“散乱污”限期完成整治任务,经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恢复生产。 10月31日
SX(陕西)-09-283 10月3日 陕西省西咸新区 泾河新城 永乐镇 泾河新城雁华口杯厂 中国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 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塑料制品加工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无环保手续;2.该企业热熔工序未安装VOCs治理设施 含VOCs物料的生产、存储采用密闭工艺或在有集气系统的密闭空间进行,收集后的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存在违法生产行为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立案处罚。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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