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区2018年第三次生态委会议精神,提前部署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清当前秋冬季空气质量攻坚目标不降反升的严峻形势,切实在泾河新城辖区范围内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提升新城空气质量。
二、整治范围:
原泾阳县城区、泾干、崇文、永乐、高庄区域,为此次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范围。
三、任务分配
为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顺利实施,本次整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城区执法大队、泾干执法大队、永乐执法大队、崇文执法大队、高庄执法大队、各执法大队负责人全面配合各街镇、公安等相关部门,做好各自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四、整治内容:
1、积极做好原泾阳县城区、泾干、永乐、崇文、高庄区域违规占道经营,出店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
2、结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职能,采取相应措施,做好 辖区范围内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五、目标责任
五、目标责任
1、强化宣传教育。组织执法宣传车辆,沿各区域主次干道巡回宣传,广泛宣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公众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
2、加强区域巡查,严查严处违规占道经营,出店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对区域内出店占道经营的烟花爆竹摊点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所属街镇及泾河分局,全部依法清理和取缔。
3、加强区域巡查,严查严处未经审批私自设置、张贴销售烟花爆竹等户外广告行为。
4、配合各街镇、公安等相关部门做好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宣传和思想动员,注重与烟花爆竹经营者及群众的沟通,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确保禁燃禁放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广泛进行宣传引导教育工作,积极争取广大民众及经营者的理解和支持,为此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强力整治,文明执法。在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活动中要严格执法程序,注意执法态度、讲究工作方式,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对参与集中整治活动执法人员的工作人员的防护,最大限度避免因执法行为引发的矛盾和冲突。
泾河新城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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