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辖区内项目临时建设管理, 4月1日,泾河新城多部门联合拆除1处占地12.09亩违法建设。

该处临时建筑原为黄冈中学施工项目部,临时建筑手续到期后,未能按要求自行拆除,已属于违法建设。经多次约谈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限期拆除未果, 4月1日,泾河新城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高庄镇土地所对黄冈实验中学到期项目部进行拆除。同时,现场督促该公司组织工人对场地内遗留建筑垃圾予以清理。

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名、拆除机械1台,拆除违建总面积约2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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