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安全稳定、欢乐祥和的春节,泾河新城城管交通局严格执行“禁燃令”。春节期间,城警联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格查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宣传引导与巡逻巡查一并推进
法律尊严不容侵犯,
群众安全不容扰袭。
违法燃放一日不绝,
严管严查绝不收兵。
争做文明市民,人皆有责
蓝天白云,安宁祥和是人民群众的所盼所愿;文明守法,有德有约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因素外,还涉及环境污染,噪音污染,资源浪费。争当文明守法市民是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同时,违法、违禁并非“小事”,“成本”不低。违法燃放成本=批评教育脸难看+罚款处罚几百元+网上曝光被“围观”+节日心情被冲淡。做事三思,凡事不可任性。
维护法律尊严,违法必究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法外之地,没有法外之人。法律的强制性不容任何挑衅,不容任何侥幸,勿以恶小而为之,一旦触犯,必将受到查处。维护法律尊严,人人有责,社会单位、组织监管失守,应依法追责;未成年人违法,监护人亦应依法追究。执行“禁燃令”,城管交通局、公安分局将一抓到底,坚决拧紧“安全阀”,守牢“安全线”。
警方提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在禁止销售、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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