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3月行政处罚公示

 
泾河新城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3月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 

被处罚对象 

处罚种类 

文号 

1

泾阳县高庄一路发加油站 

配电室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

泾河(消)行罚决字〔2021〕0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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