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泾河新城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1月7日行政处罚公示 |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处罚案由 | 处罚决定 | 法律文书文号 |
| 1 | 陕西隆成浩达建材有限公司 | 存在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 | 给予陕西隆成浩达建材有限公司宿舍东侧墙面电器线路及其连接的电器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泾河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4号 |
| 2 | 胡兆杨 | 存在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 | 给予胡兆杨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泾河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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