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泾河新城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11月26日行政处罚公示 |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处罚案由 | 处罚决定 | 法律文书文号 |
| 1 | 陕西金铝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 给予陕西金铝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零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泾河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3号 |
| 2 | 王爱梅 | 存在堵塞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 | 给予泾河新城辣欢时代自助餐饮店员工王爱梅警告的行政处罚 | 泾河消当罚决字〔2024〕第0089号 |
| 3 | 杨雪艳 | 存在堵塞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 | 给予泾河新城辣欢时代自助餐饮店经营者杨雪艳处罚人民币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泾河消当罚决字〔2024〕第00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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