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9月行政处罚公示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处罚案由 | 处罚决定 | 法律文书文号 |
1 | 张科峰 | 损坏消防设施 | 现决定给予张科峰处罚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 泾河消当罚决字〔2024〕第0068号 |
1 | 王亚飞 | 占用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 给予王亚飞处罚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 泾河消当罚决字〔2024〕第0069号 |
宋刚 | 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 给予宋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泾河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2号 |
浏览次数:次
泾河新城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9月行政处罚公示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处罚案由 | 处罚决定 | 法律文书文号 |
1 | 张科峰 | 损坏消防设施 | 现决定给予张科峰处罚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 泾河消当罚决字〔2024〕第0068号 |
1 | 王亚飞 | 占用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 给予王亚飞处罚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 泾河消当罚决字〔2024〕第0069号 |
宋刚 | 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 给予宋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泾河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2号 |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陕ICP备13003155号 网站标识码:6190000006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