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11月行政处罚公示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处罚案由 | 处罚决定 | 法律文书文号 |
1 | 刘启栋 | 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 给予刘启栋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泾河消行罚决字〔2023〕第0055号 |
2 | 陕西秦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电器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 | 给予陕西秦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综合办南侧线路及其连接的电器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泾河消行罚决字〔2023〕第0056号 |
浏览次数:次
泾河新城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11月行政处罚公示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处罚案由 | 处罚决定 | 法律文书文号 |
1 | 刘启栋 | 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 给予刘启栋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泾河消行罚决字〔2023〕第0055号 |
2 | 陕西秦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电器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 | 给予陕西秦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综合办南侧线路及其连接的电器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泾河消行罚决字〔2023〕第0056号 |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陕ICP备13003155号 网站标识码:6190000006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