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食品不合格抽检处理结果信息公示(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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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27 16:52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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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食品不合格抽检处理结果信息公示(六)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涉及到的法律法规 | 核查处置结果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公示日期 |
| 1 | 泾河市监处罚〔2022〕5007号 | 泾河新城志强生活超市涉嫌使用不合格食品案 | 泾河新城志强生活超市 | 王志强 | 涉嫌经营不合格食品(红薯粉条) | 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第(四)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和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 自动履行; | 2022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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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河新城志强生活超市涉嫌使用不合格食品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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