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食品不合格抽检处理结果信息公示(三) |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涉及到的法律法规 | 核查处置结果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公示日期 |
| 1 | 陕西咸市监不罚〔2022〕5003号 | 陕西马良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使用不合格食品案 | 陕西马良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马根良 | 涉嫌使用不合格食品(嫩豆腐) | 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本局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并下发《不予处罚决定书》(陕西咸市监不罚〔2022〕5003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陕西马良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及餐饮负责人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 加强学习《食品安全法》,严格落实食品原料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 | 自动履行; | 2022年10月24日 |
关于陕西马良印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抽样单XC22610127763230115不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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