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食品案件信息公示(一)


2022食品案件信息公示(一)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违反条款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日期
1泾河市监分局当罚〔2022〕14号陕西泾阳百富砖茶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合格食品案陕西泾阳百富砖茶有限公司易平安涉嫌生产不合格食品(茯砖茶)《西安市指挥部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人员和场所管理的紧急通知》第二条第二款“坚决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等四类药品。”的规定。种类: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之规定。自动履行;2022年7月10日


泾河市监分局当罚[2022]1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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