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批次餐饮具不合格情况的通报

      近期,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泾河新城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13类食品81批次样品, 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1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粮食加工品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肉制品4批次;乳制品5批次;饮料1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酒类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糕点3批次;食用农产品2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泾河新城不二私房菜火锅店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3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泾河新城成都故事潼火锅店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7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泾河新城桥北一品川菜馆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13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泾阳李二鲜鱼火锅餐馆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97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泾干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所已责令经营单位对使用的筷子进行清洗消毒,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查处情况于2018年5月1日前报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泾河新城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泾河新城分局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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