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食品不合格抽检处理结果信息公示(八)

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泾河新城福满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餐具(碟子),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17日,泾河新城福满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经西安市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 验 报 告 №: SP202432962 ),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泾河新城分局已对当事人做出当场处罚决定(陕西咸市监不罚〔2024〕5007号),处罚依据:当事人使用不合格消毒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 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我局责令当事人对不合格原因进行排查,现已查明:导致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涉事单位员工责任心不够, 对餐具清洗不到位、消毒不彻底造成的,今后要加强员工培训,确保操作规范造成的。企业已整改完毕,我局已派执法人员于2024年12月3日进行了现场整改验收。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泾河新城分局

2024年12月4日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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