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新城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

食品生产经营者: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食品安全稳中向好的态势持续稳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逐年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您的诚信经营和辛苦付出,得益于您的全力配合和大力支持,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新年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春节临近,食品消费集中,市场需求旺盛,食品安全问题易发高发。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市监泾河新城分局对你们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科学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提出以下建议:

一、守法经营。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加强《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及涉及各自经营业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学习,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严禁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不经营农兽药超过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二、规范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从正规渠道购进食品或原材料,保证所进食品或原材料来源合法、质量合格。食品生产单位应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和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生产工艺关键控制点管理,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加强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配送等重点环节风险防控,严防食品安全问题发生。接待大型聚餐、集中供应“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应量力而行,杜绝超负荷供应,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和相关记录。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格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三、诚信经营。应遵循公平、合法、诚信原则,依据成本和供求状况合理定价,实行“图片+价格+计量”标价方式,并如实解答消费者提出的消费咨询,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发票,禁止哄抬价格、缺斤少两,为消费者提供舒心的消费环境。出售的食品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时,应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补救工作。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用心用情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推进健康西咸、品质西咸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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