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泾河)工作部关于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基地(713700)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五三三处综合性国家储备基地配套铁路专用线项目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陕西局五三三处

陕西中科环创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长度5.33 km。在永乐店车站新增到发线1条(即5道),有效长850m。车站咸阳端,新建牵出线1条,有效长250m,铜川端新建机待线1条,有效长70m,为配套铁路线建设,改建永乐店车站两端咽喉。专用线从永乐店车站新增5道咸阳端咽喉东侧引出,接轨处设安全线1条,有效长为50m,安全线之后线路上设轨道衡1台;在物流基地地界中部布置装卸场,货物线为2束4股,装卸有效长均为415m,2束货物线尽头各设机待线1条,有效长均为50m。总投资10610.73万元,环保投资375万元,占总投资的3.53%。

1. 强化施工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7个到位”要求,场界扬尘排放达到《施工厂界扬尘排放限值》 (DB61/1078-2017)相关要求。维持良好陆生生态,减少占地,工程结束后及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2.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环节。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关要求。3. 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振捣、切割类高噪声作业,降低施工噪声的污染,合理安排运输路线,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运营期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照《关于加强铁路噪声污染防治的通知》(环发[2010]108号)要求,进行两侧绿化通道建设,加强铁路管理,定期对钢轨进行打磨,降低轮轨噪声,合理设置列车行驶速度,确保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相关要求,振动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相关要求。4. 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尽可能回用,无法回用的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2

水泥制品及建筑构建砌块制造扩建项目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尚家村尚东组高泾大道中段1号

西安泰海建材有限公司泾河新城分公司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用地面积6329平方米。本次扩建项目位于西安泰海建材有限公司泾河新城分公司厂区现有1号和南侧厂房内。拟建设1座混凝土搅拌站,内设2台搅拌机,在1号厂房及西侧设置2条皮带输送装置,新增商品混凝土30万立方米/年(72万吨/年),扩建后制砖能力达到10500万块砖/年。总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11.3万元,占总投资的0.10%。

1. 落实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绩效引领性水平要求建设、管理。厂区运输道路地面全部硬化,运输车辆出入清洗,抑尘遮盖。装卸厂房和原料储棚全封闭,砂石料筒仓储存,安装电动门,设喷淋装置,筒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封闭输送带,搅拌口全封闭,上料和搅拌粉尘经袋式除尘器+15 m排气筒处理,粉尘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相关要求。2.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3.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收尘灰、沉淀池底泥回收利用。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机油、废含油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理,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4. 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废水回用于搅拌工序,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3

超导磁体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正阳大道以西、崇文三路以东、高泾大道以南、崇文塔七路以北

西安聚能超导磁体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同泽生态能源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用地面积46156.21平方米。新建标准化厂房和辅助办公区域,布置直接冷却超导磁体生产线、MCZ磁体生产线、异型磁体和科研生产线,购置和安装生产设备171台(套),年产高性能超导磁体300台(套)。总投资35000万元,环保投资36万元,占总投资的0.102%。

1. 强化施工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7个到位”要求,场界扬尘排放达到《施工厂界扬尘排放限值》 (DB61/1078-2017)相关要求。维持良好陆生生态,减少占地,工程结束后及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2. 落实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A级指标要求建设、管理。喷漆废气经化学纤维过滤+活性炭吸附+26m排气筒处理,固化废气经布袋除尘器+26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切割、焊接废气经经布袋除尘器+26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要求。3.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4.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除尘灰、废水性漆桶、废超导线、废边角料定期清理外售。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等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理,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邮编:7137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陕ICP备13003155号 网站标识码:6190000006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