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泾河)工作部关于2023年4月24日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基地(713700)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陕西鸿博百川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水泥混凝土预制件生产改建项目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南横流村

陕西鸿博百川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陕西博浩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用地面积4180平方米,利用现有厂房,外购混凝土,生产水泥混凝土预制件,包括叠合板、楼梯、墙板及建筑用小型预制件,年产量4万方。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6.67%。

1.落实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通过限制车速、路面洒水等措施,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相关要求。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15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61/1226-2018)相关要求。2.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利用基础减振、合理布置、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禁止鸣笛、限制车速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3.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废钢材定期外售;废混凝土交建筑垃圾回收企业回收利用;锅炉软水设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更换回收。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含油劳保用品和废机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危废转移要满足《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4. 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反冲洗废水和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厂区路面洒水抑尘,不外排。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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