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泾河)工作部关于2023年3月17日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21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基地(713700)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万家宏鑫装饰板加工扩建项目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南北大道18号

西咸新区万家宏鑫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陕西惠泽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用地面积2700平方米,在原有生产车间新增三聚氰胺饰面板生产线3条,新增UV 装饰板生产线3条。建成后共形成三聚氰胺饰面板30万张和UV装饰板40万张的生产能力。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13万元,占总投资的3.25%。

1.落实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严格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的原料。热压、贴纸、滚涂、固化废气经集气+活性炭吸附+15 m高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相关要求。模温机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13 m高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61/1226-2018)相关要求。2.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利用合理布置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墙壁安装隔音棉、风机软连接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3.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含油废手套、废液压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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