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泾河水厂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基地(713700)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泾河水厂供水工程 | 西安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泾惠渠南干渠以南,包茂高速以东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发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 新建净水厂一座,规模10万m3/d,预留远期建设用地。本项目生产的自来水包括2.5万m3/d的张家山泉水(作为生活用水)和7.5万m3/d的西郊水库水(作为工业用水)。由于张家山泉水的水质较好,泉水各种病理学指标低于限值,本次仅对张家山泉水进行消毒处理;本次主要对西郊水库的水源进行沉淀+过滤+超滤+纳滤+消毒处理,本项目生产的自来水水质均应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同时纳滤过程中产生的清洁生产废水排入泾惠渠退水渠,后进入泾河,废水排放量为13125m3/d。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除了包括水厂建设,还包括6km西郊水库的原水输水管道建设;张家山泉水的输水管道、自来水管网均不在本次建设范围内,本次不做评价。总投资63948.68万元,环保投资57万元,占总投资的0.09%。 | 1.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七个到位”要求,厂界扬尘排放达到《施工厂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相关要求,施工渣土不得随意堆放和弃置。加强施工机械、施工车辆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确保正常使用,降低运行噪声,场界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2.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3.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生产污泥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交由污泥处置厂进行处置;在后期项目调试运行期可对污泥成分进行分析,满足建筑材料要求时,可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外售。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机油、抹布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危废转移要满足《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4. 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纳滤过程中产生的清洁生产废水排入泾惠渠退水渠,后进入泾河,排放应满足《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相关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污泥滤液排入市政管网,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相关要求。5. 落实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专用烟道处理,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要求。6. 做好危废暂存间、加药间库等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措施,降低油类物质和次氯酸钠泄露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的风险。7.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以通过排污权交易方式获得量为准,单位应履行承诺,在项目建成投运前足额购买。 |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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