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泾河)工作部关于2022年8月31日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核安全防护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基地(713700)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核安全防护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高泾大道以南,玉沣科技以东,延西高速以西区域











西安中核核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项目建设具备新技术研发、特种工艺试验、生产制造、产品集成调试、智能化仓储、办公科研、基本生活配套等功能完整的产业基地,1#科研生产管理中心、2#产品展示中心、3#新技术研发中心、4#职工食堂、5#宿舍、6#采购物资专用库房、7#成品包装及成品库、8#加工厂房、9#调试厂房、10#南门卫室、11#西门卫室等功能完整的建筑群体和室外工程,涉及放射性内容,如涉及产品放射性防护或计量标定检测,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计划生产辐射监测系统及设备、火灾报警与消防类产品、核医学与工业同位素应用仪器、实物保护及核安保系统类产品 78,666 台(套/只/个)/年。总投资133045.22万元,环保投资5454.85元,占总投资的4.1%。

1. 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七个到位”要求,厂界扬尘排放达到《施工厂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相关要求,施工渣土不得随意堆放和弃置。2.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3.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统一收集外售。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有机溶剂、含油废棉纱、抹布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依托六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危废转移要满足《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4. 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市政管网,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相关要求。5. 落实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处理,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真火实验室设置通风换气装置。晶体制作工序的擦拭晶体和冲洗容器在通风柜中操作,在烤箱、热压机处设置集气罩;喷涂工序的喷涂和阴干在通风柜中进行。废气经集气+活性炭+15 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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