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泾河)工作部关于2022年7月18日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新能源乘用车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基地(713700)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能源乘用车零部件建设项目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南段

陕西法士特沃克齿轮有限公司

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在沃克公司现有厂房内建设八期项目,仅新增部分高精度机加工设备,不再新增备案中提及的热处理及抛丸设备,本期产品的热处理、喷丸、清洗工序依托六期项目现有设施完成。由于六期项目热处理、抛丸等设备按满负荷运行设计,本次通过缩减部分六期项目产能实现依托,依托工序不新增污染物。年新增24万套发动机轴、发动机从动泵轮、泵轮、副轴合件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0.26%。

1.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低噪声工艺;采取声学控制措施,如对声源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改进工艺、设施结构和操作方法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2.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废金属屑统一收集外售。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矿物油、废切削液、砂轮泥、含油污泥、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依托六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危废转移要满足《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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