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泾河)工作部关于2022年6月27日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西安市申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个食用油PET塑料瓶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2年6月27日-2022年7月1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基地(713700)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300万个食用油PET塑料瓶加工制造项目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工业园区

西安市申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西安润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共3100m2(其中大车间为2500m2,小吹塑车间600m2)。主要生产设备为注塑机13 台、吹瓶机14 台、吹塑机3 台等,用于食用塑料容器的加工生产,主要工艺为热熔注塑、吹塑成型。年产量为300 万个食用油PET 塑料瓶。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20%。

1. 落实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热熔、吹塑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 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要求。2.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3.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外售。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废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危废转移要满足《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4. 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关要求。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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