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陕西万物生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告牌、标识、标牌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基地(713700)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广告牌、标识、标牌制造项目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泾晨路北段路东 | 陕西万物生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西安安珂森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用地面积2775.6m2,租赁已建成标准厂房,建设1条年产14万个广告牌、标识、标牌的生产线。设置激光切割机、剪板机、折弯机、焊机、冷弯机、半自动焊机、喷漆房、烤漆房等。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29万元,占总投资的2.9%。 | 1. 落实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手工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焊接机器人、龙门焊烟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 m排气筒处理,打磨粉尘经打磨抛光集尘器处理,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喷漆、烤漆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15 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相关要求。2.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3.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边角料统一收集外售。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废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危废转移要满足《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4. 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关要求。 |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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