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泾河)工作部关于2022年3月11日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陕西航信机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2年3月11日-2022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基地(713700)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传真:029-3622070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陕西航信机械加工项目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永乐工业园尚一路西段

陕西航信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西安京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面积16790.2m2,总建筑面积8515m2,设置粗加工车间、热处理车间、精加工车间,年产减速机设备配件100套,棒材生产轧钢机设备配件150套,工程机械组件180套。总投资7000万元,环保投资20.5万元,占总投资的0.3%。

1. 落实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七个到位”要求,厂界扬尘排放达到《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相关要求。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各阶段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制要求。2. 落实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焊接烟尘、粗加工、铣型、打磨粉尘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热处理渗碳过程未完全燃烧的甲醇、煤油经集气管收集后经15 m排气筒排放,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缩短工件在高温区内的停留时间,氮氧化物排放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相关要求。3.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4.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淬火沉渣、废边角料、金属粉尘、废焊条统一收集外售。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废含油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废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贮存场所的建设、管理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危废转移要满足《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5. 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切削液稀释用水通过设备自带隔油槽过滤,使切削液和金属屑分离,切削液循环使用,更换后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关要求。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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