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1月18日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汽车内饰部件及汽车油管加工制造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基地(713700)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传真:029-3622070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汽车内饰部件及汽车油管加工制造项目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美国科技产业园宝正医药智能装备产业基地

陕西佳旭荣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西安云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用地面积1027平方米,布置生产区、办公区、原料区、成品区等。主要原材料为水泥和建筑垃圾,主要产品为水泥砖,计划年产汽车内饰配件、车灯配件、装配用辅助配件1000吨,汽车油管12万套。总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4万元,占总投资的40%。

1. 落实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注塑废气经集气+两级活性炭吸附+15 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破碎粉尘经集气+袋式除尘器+15 m排气筒处理,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要求。2.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3.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收尘灰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不合格油管统一收集外售。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含油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4. 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市政管网,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关要求。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2

玻璃及金属制品加工项目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咸阳钜和木业有限公司院内

陕西中达鼎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诚德中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用地面积3880平方米,布置玻璃夹丝生产线及金属制品生产线,年产玻璃制品20万平方米,金属制品件100万平方米。总投资1700万元,环保投资9.6万元,占总投资的0.56%。

1. 落实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夹胶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15 m高排气筒处理,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切割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2.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3.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废EVA胶片边角料及废包装材料、废玻璃及废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理,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4. 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市政管网,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相关要求。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3

西咸新区宏诚久迈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0万方混凝土项目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磨子桥村

西咸新区宏诚久迈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陕西诚德中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用地面积17600平方米,建设两条混凝土生产线,配套建设全封闭预拌混凝土加工拌合楼、原料筒仓等设施,计划年产混凝土90万立方米。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268.2万元,占总投资的4.47%。

1. 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七个到位”要求,厂界扬尘排放达到《施工厂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相关要求,施工渣土不得随意堆放和弃置。2. 落实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落实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厂区运输道路地面全部硬化,运输车辆出入清洗,抑尘遮盖。装卸厂房和原料储棚全封闭,砂石料筒仓储存,安装电动门,设喷淋装置,筒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封闭输送带,搅拌口全封闭,搅拌粉尘经袋式除尘器+30 m排气筒处理,粉尘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相关要求。3. 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4. 做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分离砂石、收尘灰回用于搅拌工序,沉淀池沉淀物、实验块外售。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机油、检修废物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理,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5. 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搅拌机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

报告表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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