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镇关于加强环保网格员管理的通知

各村委会、村环保网格员:
      为切实加强永乐镇环境保护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环保网格员主体责任,逐步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的全方位、无缝隙管理。现就永乐镇关于加强环保网格员管理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环保网格化工作目标
      按照环保监管网格化管理要求,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实现“三清三到位”的总体目标(“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
      二、环保网格员管理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规章,协助做好网格区域内的相关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本辖区内环保网格监管工作,依法履行属地环保监管职责,承担辖区内日常环保监管检查、巡查、协调任务,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纪实调查了解、妥善协调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
      3.依法全面履行本级网格员监管职责,各网格责任人定期巡查辖区内环境安全隐患、农村环卫整治、企业环保工作问题等,对巡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要及时制止,并摄像取证上传并及时向负责该网格的镇环保站报告并配合依法查处;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负责电话报告。
      4.对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的轻微环境问题或环境纠纷,积极主动地进行调解处理。
      5.建立重点监管单位环保信息资料,了解掌握企业的基本排污规律及正常排污状况,发现排污情况异常要及时核实上报。
      6.核实上报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改情况,落实上级网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纪律要求
      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实行动态检查和定期通报制度。由镇纪委牵头、镇环保站配合,加大对环保网格员落实职责的检查力度。对职责范围内未认真履行职责,出现追责情形的将依法依纪实施问责,确保网格监管持续规范、有效、到位。同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保监督,增强公众环境意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永乐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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