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保护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01月31日-2019年02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713700)
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验收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
|
1 |
陕西康大饲料有限公司饲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工业密集区 |
陕西康大饲料有限公司 |
陕西同元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工业密集区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房、成品库房、综合办公楼、职工宿舍、厨房、食堂、预留综合楼、门房、配电室、锅炉房及其他附属设施用房。实际生产能力为家禽、家畜浓缩饲料:25000t/a;家禽、家畜、水产配合饲料、颗粒饲料、预混饲料:25000t/a。实际总投资3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1.82%。 |
(1)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噪声的主要产生设备为粉碎机、悬臂式双螺旋混合机、振动喂料机、设备风机等。通过安装减振基座等措施和厂房隔声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设施收集的滤饼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后清运,玉米原料中生产线收收尘装置收集的滤饼等回收再利用。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