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泾河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2月11日12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我镇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措施,请各村及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崇文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崇政发﹝2018﹞175号)文件要求,迅速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各村负责督导、协调辖区学校、单位、物业小区及各组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等同等学历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升国旗、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各村负责督导、协调辖区单位、物业小区及各组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以下信息:
(1)公众尽量选择乘坐公交车出行。
(2)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移动源减排措施
各村、环保站分别配合相关执法部门落实辖区内低速汽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运输等车辆的禁行工作;并按照西咸新区所划定的机动车限行区域,协助做好限行区域内20%社会车辆的限行管控工作(详见机动车限行通告)。
(2)扬尘源减排措施
①各村、环保站督导辖区内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督促辖区内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
②各村、环卫站在增加辖区内道路的清扫保洁频次基础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
(3)工业减排措施
各村、环保站对辖区内纳入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进行检查,核实企业实施响应级别的污染物减排措施情况。
崇文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1日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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