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3月12日-2019年3月27日对9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政务服务中心(713700)
联系电话:029-36220705 传真:029-36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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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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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泾河新城温商高端制造产业园-高分子生产研发项目 |
陕泾河环批复【2019】20号 |
2019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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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力设备机械加工建设项目目 |
陕泾河环批复【2019】21号 |
2019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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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泾河新城温商高端制造产业园--原点电缆制造项目 |
陕泾河环批复【2019】22号 |
2019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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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年产8000平方米拆装组合式板式家居制造项目 |
陕泾河环批复【2019】23号 |
2019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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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型轧机零部件加工生产项目 |
陕泾河环批复【2019】24号 |
2019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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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陕西国储物流园区项目 |
陕泾河环批复【2019】25号 |
2019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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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陕西兴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消毒产品生产项目 |
陕泾河环批复【2019】26号 |
2019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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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年产500蒸吨全自动控制燃气锅炉生产线项目 |
陕泾河环批复【2019】27号 |
2019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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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通瑞达机械加工项目 |
陕泾河环批复【2019】28号 |
2019年3月27日 |



陕公网安备
610423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