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5月5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保护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713700) 

 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验收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1

陕西东铭建材有限公司建设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项目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寿平村

陕西东铭建材有限公司

陕西盛中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28733.33㎡,总建筑面积2415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原料车间、生产车间等。主要产品为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设计生产能力:35万m³/a;实际生产能力:28万m³/a。项目实际总投资102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4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3.35%。

1)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噪声的主要来源为球磨机、破石机、提升机、压缩机、切割机、砂浆泵、污水泵、蒸压釜等,主要置于室内厂房隔声,通过减振、消声器等措施降低噪音。

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箱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沉淀泥沙、收集粉尘统一收集后循环使用;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机油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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