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保护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4日-2019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713700)
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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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验收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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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陕西润业工贸防冻液生产项目 |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铁孟村18号 |
陕西润业工贸有限公司 |
西安圆方环境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3300㎡,建设有生产车间、库房、办公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年产2000吨汽车专用防冻液,主要生产工艺为制备纯水、溶解荧光素、配液、成品灌装。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占总投资的13.5%。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项目固废中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苯甲酸钠、荧光素包装物集中收集,暂存一般固废间,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PP棉滤芯、活性炭滤芯、反渗透膜滤芯由西安浩泽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定期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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