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6月4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保护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4日-2019年6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36385551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713700) 
      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验收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1

鑫凯华广告标识标牌制作项目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南流村北段

陕西鑫凯华广告有限公司

西安普惠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陕西德重电力机械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作为生产用房,租用面积为6300㎡,建筑面积5930㎡,分别分为原料区、切割剪板区、焊接区、打磨区、半成品、成品堆放区、喷漆房等。主要产品为标识标牌,实际生产能力为32000/年。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5万元,占总投资的33.5%。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项目固废中的金属边角料、焊渣收集后由西安鸿轩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油漆桶、废活性炭、UV灯管、废过滤棉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定期交由陕西明瑞资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定期处置;磨砂轮和净化设备收集的粉尘(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换位部门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主办: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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